学校让学生在人民币上签名(重庆商报)
其实,在人民币上写字的现象不止是重庆的中小学所独有,在每年全国各地的中小学开学时都会存在这种现象。这一方面反映出了学校老师和相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 一方面也反映出了学校的懒惰和对学生的不负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6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第43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不知道学校这些负责收钱的老师和工作人员是真的不懂法还是知法犯法,不把法律当回事。让学生在人民币上写个名字确实很简单,但这大笔一挥,却是违法行为,如果国家相关部门真的较起真来,不知道这些学生会不会被罚款?
学校这样做,不但是简单地把可能出现假币的责任推给了学生和家长,只图自己省事,而且对那些尚未成年的学生起了一个很坏的示范作用。教授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是学校和教师的职责之一,现在老师却公然指使学生违法,这实在有些说不过去。别以为在人民币上写个名字是小事,学生今天可以在人民币上写字,那么明天就可能用人民币叠飞机玩,可怜人民币的尊严被践踏的一点都没有了。学校新学期开学第一课就是教孩子们在人民币上写字,这无论如何都是不妥当的。
学校不想收到假币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一定非要采取在人民币上签字的做法。其实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比如学校只要购买合格的验钞机当场检验就行了,或者是委托银行代收学费也行,当然也可以请银行的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帮助识别假钞。只要采取了这些方法中的任何一个,都能有效杜绝假币的出现。这些办法连笔者这样的局外人都想得到,年年都要收学费的学校怎么就想不到呢?说到底,不是想不到,也不是办不到,而是不想办,不愿办,让学生在人民币上签个名,谁的钱出了问题就找谁,这多轻松啊。